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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怎么做财务处理?

编辑:合浦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1-15

答:由企业所得税及纳税人的定义可知,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发生了生产经营所得,也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一、定义: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纳税人:1、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三、征税对象: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民办非企业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民办非企业,属于民办非营利组织,应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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